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络聊天相识成婚 性格不合和气分手
发布时间:2011-09-29 15:11: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仓仓)   9月2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被告黄志生同意与原告陈艳离婚,俩人和气分手。  

    2006年冬季,在东莞市务工的原告陈艳与在中山市务工的被告黄志生通过网络聊天相互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原告转至被告所在的中山市务工,双方开始了同居生活。2008年12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现象。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另外,被告还当场付给原告经济帮助款2万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