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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不等同于爱情 叔嫂恋演变离婚战
发布时间:2011-09-30 08:55: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卢发红)
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经法官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陆农凌与被告彭弟蕉原系弟嫂关系,1986年原告之兄因病去世,留下三个幼小的子女及一万元债务,家境十分困难,作为弟弟的原告很同情被告,产生帮嫂嫂一把的念头。在家人的撮合下,原、被告于1988年3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被告于1989年5月29日生育小孩陆淳品。2006年起原、被告因生活琐事常发生争吵,原告因此外出打工,虽经亲友多方劝解,双方关系没有好转。原告以与被告无感情基础,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夫妻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包含双方自愿离婚、家中老房归被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经济帮助25000元等内容的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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