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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借钱不诚信 冻结工资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1-09-30 14:2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吉生 胡才生)
刘经明与魏寿良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魏寿良归还借款70000元给刘经明,判决生效后,魏寿良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刘经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28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冻结了被执行人魏寿良银行工资帐户以促其偿还债务。
该院立案执行时,刘经明开始总担心法院会庇护魏寿良,因为魏寿良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官看出了刘经明的心思,告诉他打消顾虑,只要魏寿良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一定会及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依法向魏寿良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及廉政执法监督卡,但魏寿良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也未申报财产。为此,执行法官到魏寿良工作单位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但魏寿良经常以各种理由推托,或者承诺几日内会主动到法院来交款,但结果是一次次失约,丝毫没有诚意履行判决。鉴于魏寿良系国家工作人员有固定收入,法院依法强制冻结了其在银行的工资,见到法院动真格了,魏寿良“无奈”的向刘经明履行了债务。事后,刘经明从法院执行法官手上拿到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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