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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教育提醒
发布时间:2011-10-09 16:37: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醒广大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目前,全院党风廉政形势有了较好转变。
该院通过开展及时性教育、针对性教育、实效性教育等工作,注意在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特别时机、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廉政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受贿和参与赌博等现象发生;在干警职务晋升提拔时,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打下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采取个别廉政谈话、提出改正要求等教育方式,促其说明情况,及时纠偏,防微杜渐。 在教育对象上,该院坚持把中层以上干部作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牢固遵纪守法意识;在内容上,针对审判工作特点,突出开展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司法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在方式上,加强正面教育的同时,注意反面警示教育,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亮红灯,使全体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确保公正司法。 此外,该院还结合实际在各部门设立廉洁司法监督员,建立廉政档案,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等方式扩大监督主体。遇有重大决策时,事先征求干警意见并进行情况通报。在建立案件评查、工作考评纪检查处联动机制,加强对审判质量监督的同时,定期对各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严禁干警及亲属参与本院委托拍卖的涉案财物的竞买活动。对重大经费开支、采购、基建等,一律“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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