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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人强奸丈夫诉离 法官当庭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1-10-10 14:15: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妻子遭受强奸之辱,丈夫却认为妻子与他人偷情,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10月9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

    原告张学军与被告彭清宇经人介绍于2002年结婚。婚后,双方外出务工,被告于2005年回家兴建住房。在此期间,被告与一个叫许迪庆的粮贩认识,一次与粮贩外出途中,同宿于酒店,粮贩设计拍下了被告的半裸照,并以此相威胁强奸了被告。被告被强奸后把事实经过主动告诉了丈夫。丈夫当时感受到妻子的痛苦,没有责怪妻子,夫妻之间和睦共处了一年有余。但原告的心结始终难解, 今年6月,他一纸诉状诉求离婚,诉讼理由是被告被人强奸,不忠于丈夫。

    法官经调查事实真相后指出,被告被人奸污不是被告的过错,更不是对丈夫不忠的表现。经过法官耐心的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当庭撤回了离婚起诉。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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