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石门法院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
发布时间:2011-10-11 15:33: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伟)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按照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实行定期巡回审判制度。
原告覃某和被告覃某同是石门县某村的村民。2011年5月天气干旱,被告在其水田的上方的一口水井用水管引水灌溉农田,原告认为他们都要在该水井挑水吃,不让被告在该水井赶水,俩人发生争执。同年6月2日,原告手持一把弯刀到被告家与其妻及被告谈赶水的事,原、被告又发生争吵,被告抢了原告的弯刀后用弯刀背打伤了原告。原告遂到医院住院治疗,花去了医疗费2000多元,被告拒绝赔偿。 为此,原告覃某诉至磨市法庭。鉴于原、被告都是同村村民,又是同族人,证人杨某的腿瘫痪,行动不方便,法庭决定到村里现场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此案。 2011年9月7日上午,巡回法庭布置在村委会的会议室:几张桌子组成了审判席,几条板凳是旁听者的座位。那天,天下雨,庭审现场来了许多旁听者,无一人中途退出。庭审通过法庭陈述、辩论后,进入调解工作阶段。审判长耐心地讲法,人民陪审员细致地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 当地老百姓一百多人旁听了庭审的整个过程,他们普遍反映巡回审判好。一位村民说:“今天审案太有意义了,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受到法制教育,希望法庭今后能多来。” 今年以来,该庭共巡回办案60余起,就地审理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相邻纠纷、皂市水库移民补偿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30余件,旁听群众近千人。 责任编辑:
长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