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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姓名只为躲债 机关算尽法网难逃
发布时间:2011-10-12 10:31: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蒋建强)   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刘林更改姓名、变更住所、转移财产。2011年10月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将改名换姓试图逃避执行的刘林依法执行司法拘留,并顺利追回执行款375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09年9月份,被执行人刘林驾驶小车与申请执行人吴君发发生碰撞,导致吴受伤。经公安交警察部门认定,被执行人刘林负事故全部过错,申请人吴君不负事故过错。后因被执行人刘林不予赔偿,申请人吴君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合计53400元。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林赔偿吴君各项损失合计37500元。判决生效后,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林已搬到附近的峡江县居住。10月9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在摸清了被执行人刘林的确切居住地后果断出击,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林拘传至法院,刘林在询问中承认了为逃避执行而更改姓名、变更车辆登记信息的事实。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新干法院决定依法对刘林司法拘留。当日下午,刘林的妻子代其缴纳了案件全部执行款375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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