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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入户
发布时间:2011-10-13 15:28:16


法官上门向原告了解案情。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成龙)   10月12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成功调解好原告张某诉被告汪某、曾某、夏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

    2011年4月18日,三被告雇佣原告张某将他们从山上砍伐的树木扛运下山,原告张某在扛树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原、被告双方赔偿事宜经村民组、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均无结果,原告遂到太平法庭起诉。法庭考虑到原告腿脚行动不便,此类案件在农村有一定的代表性,原、被告双方又是同村村民住在该县天红镇政府附近。法庭从便民诉讼和普法的角度出发,决定就近巡回审理此案。

    经过析法入理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心悦诚服地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7000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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