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首页> 首页人物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尽心尽力办好案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审判员郑刚事迹
作者:马玉芳   发布时间:2011-10-14 14:26:15


    2011年1月,在黑龙江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郑刚被评为全省法院百名“办案能手”。他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娴熟的庭审技巧、热忱的服务态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多办案
    面对审判任务重、案件新型、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等实际郑刚以大无畏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挑战,勇挑重担,敢于公正执法,铁面无私,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审判任务。
    很多民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案情繁杂,容易引起激化,在审理过程中,郑刚同志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又注意掌握运用政策,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裁判的社会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办案质量。
    2009年,他承办了拖欠114户奶农奶资款纠纷案件。这批案件是涉及人员众多,且属于弱势群体,社会影响较大,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面对着办案压力,面对着奶农企盼的眼神,无助的表情,他放弃二十多个节假日,不畏艰难,顶住压力,承受着抱怨,集中精力突击审理案件。面对被告的不配合,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利害关系,形成了当事人先是逃避诉讼,后是参加诉讼,最后积极配合的局面,该114件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使奶农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时,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
    几年来,他承办诉讼案件287件,办结民商事案件数为全院最高。除所承办的案件外,还积极参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所承办案件的调查、开庭、评议、文书拟定、送达等工作,参与、配合合议庭其他成员办理案件共150余件,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了司法为民的要求。
    快办案
    郑刚深知当事人不仅要求合法利益得到保护,更要求及时得到保护。她总是在审限内尽早审结每一件案件,以及时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给予保护。
    在承办的46件密山粮库诉养殖户拖欠饲料款纠纷案中,由于拖欠款时间长,当事人居住分散等原因,增加了送达、审理的难度。郑刚主动请战,与同事们搞好配合,在有的当事人不在家、有的当事人不配合、有的当事人态度蛮横的情况下,他始终坚持信念、保持耐心,没有因为难而松懈、拖办案件。他早起晚归、顶风冒雨,以最快的时间完成了送达开庭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将46件案件全部审结。
    审理案件必须审阅大量的材料,还得与人谈话,接受来访,外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为把每起案件办得更快,他总是加班加点,甚至放弃了周末。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不是一天两天,而是经年累月。几年来,在他所所办结的案件中,每件的办案期限都比法定时限缩短了一半。
    办好案
    生活中往往有这样一个“合乎逻辑”的“规律”:事情做得越多,发生问题的概率越大;审案也是如此,审结得越快越多,审错的概率也就越大。但郑刚却以实际行动打破了这个“规律”:既审得多,又审得对。他要求自己在审判实践中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开好每一次庭,办好每一件案,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用力只能完成任务,用心才能出色完成任务”。正是因为这份执着,他以自己的真心换取民心,用实绩树立法官的形象,尽心尽力的办理每起案件,诚心诚意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赵某诉朗某鱼饲料买卖合同纠纷,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矛盾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饲料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影响养殖户的发展经济的热情。郑刚从长远的利益着想,在接受案件后,深入原告企业、被告养殖户的经营场所,详细地了解了原、被告双方产生争议的背景和原因,找出案件产生的症结,为开庭准备做好铺垫。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辞,原告据理力争,被告毫不退让,被告当庭表示,法院若判决其承担责任,他将组织几十户养殖户进京进省上访,原告也表示奉陪到底,双方火药味实足,作为主审人,他没有因为案件的复杂、当事人不冷静的态度、冲动的情绪而影响审理思路。他以熟练的审判技能,谙熟的法律知识、规范的庭审程序,完成了全部庭审活动。庭审后他没有就案判案,本着为当事人服务的思想,他多次找到原、被告,耐心周到地讲理讲法,分析利弊。他的真诚、高度负责的态度感动了原、被告。
    当前案件审理难度大,复杂、涉面宽、社会影响广泛,当属破产案件的审理。他就承担着全市破产案件的审理这一重任。在审理密山铸造焦化厂破产案中,该企业职工近千人,负债超亿,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药费等,引起工人的积怨、债权人的不满,不断上访。这种严重涉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案件,如不审慎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他在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清算组,深入企业倾听职工意见,充分展开调查,为不让企业再流失一分财物,他与有关人员连续几个工作日不分昼夜,精心梳理、盘点企业资产,逐一登记,并依法查封了企业所有资产。杜绝了因企业破产而导致人心不稳,企图产生哄抢企业财产的情况发生。同时也为维护企业职工、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有利保障。面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人的来信来访,他总是能够细心、耐心的解释、说明,从不厌烦,面对不当的指责,冲动的言语,他从不来还以利言。为了使案件办的公开、公平、透明,他多次召开职工代表会,债权人会议,通报案件审理、发展情况,稳控了职工、债权人的情绪。当他面对债权人毕某见索款无望,便哭闹政府、哭闹法院,甚至欲跳楼威胁时,他没有退缩,也没有因为感到棘手而推托不办,他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地几十次找毕某谈心、讲法律、讲政策,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大量的劝说工作,取得了该债权人的理解,平息了产生负面影响的隐患。经过一年的艰辛付出,在依法拍卖资产后,严格按照法律分配程序,优先分配了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费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职工的利益,该企业职工反应良好,无一上访。同时也给地方政府卸掉了三千余万元的包袱,使该企业的资产进行了有效重组使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
    几年来。他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的219件,调解率达到86%,所结案件均达到“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无缠诉”的“四无”标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