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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老赖”做卧底 副工原是执行员
发布时间:2011-10-18 09:36: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勇 丁恩友)   “真看不出来,这个挑灰桶做副工的小伙子原来是法院执行局的!”近日,湖南省汉寿县龙阳镇东门某建筑工地的张师傅见人就说不久前在他工地上发生的一件稀奇事。

    法官去做副工,为的哪般,为钱还是为体验生活?这还得从万善和与王以前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说起。2006年10月9日上午,万善和与案外人王成立搭乘王以前所有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汉寿县龙阳大道与龙杰驾驶的农用车(此车由常德武陵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相撞,致万善和受伤,后万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第二天转入湖南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共住院治疗67天,光医疗费就花费40488.11元,且后经鉴定万善和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后由于在赔偿上不能达成协议,万善和于2006年12月19日将龙杰、王以前和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2007年4月26日,汉寿法院根据责任划分判决财产保险公司、龙杰和王以前分别赔偿万善和各项经济损失25000元、85475.17元、36632.21元。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和龙杰给付了赔偿款,而王以前一直不予给付,万善和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11年6月8日到法院申请执行。次日,执行人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却发现被执行人王以前下落不明,而申请人万善和由于高位截瘫,还急需用钱进行后继治疗。看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执行人员下定决心一定要给他执行到位,让急需钱救命的申请人得到些许慰藉。后来的执行过程中,为了寻找被执行人王以前,执行人员夜里去过他家好几次,但次次都扑空。问村组干部都说出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被执行人王以前。找到其岳母家也说不知道他的行踪。执行人员只好不间断地想办法寻找王以前的下落。由于去的次数多了,一天一个中年妇女见执行人员找得这样认真这般辛苦,便偷偷地告诉执行人员说王以前是个瓦工,应该在县城某个工地上做瓦工,但具体不知到哪个工地。为了不打草惊蛇,回来后承办的执行员决定在县城里的每个工地上找,每到一个工地就称自己是做副工的,可以打下手。经过10多天的寻找,一天下午终于在县城东门某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王以前。直到这时,其他工人师傅才知道这个做了几天副工的原来是法院的执行员。

    王以前被带到了法院执行局后,开始还是百般抵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鉴于他的态度,在对其拘留几天后,其家人和亲戚帮他凑齐了执行款,案子终于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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