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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法院发挥风险评估作用促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1-10-18 15:58: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陕西省华县法院近日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及办理工作实施意见》,旨在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研判和掌握,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诉事件的发生。

    风险评估,是指法官对所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是否会引发突发性、群体性或其他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预测、处置的一种防范措施。该院将风险评估机制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办案全过程,其重点包括危及国家政权或公共安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涉黑涉恶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涉及拆迁安置、落实社会保障易导致当事人情绪失控企图自杀、自残、游行等突发事件的案件;涉及党委、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或其他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焦点等敏感性案件;诉讼标的大、利益分歧大、矛盾尖锐等易引发非正常信访、越级信访的案件等四大类。

    为切实加强法官办理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该院专门设立了涉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他们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监测要求,对涉及风险评估的案件依据其性质、紧急状况、行为方式、激烈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影响等因素,确定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着力于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特别是突出了案件第一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对不稳定的各种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种不稳定因素消融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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