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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有外遇妻诉离婚 感情破裂和气分手
发布时间:2011-10-19 15:09: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建平 蒙庆)
夫妻之间聚少离多,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妻子得知后起诉离婚。10月1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案,被告赖金山同意与原告陈小妹离婚,婚生小孩每人抚养一个并各自承担抚养费。
1994年,原告陈小妹被告赖金山建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1997年6月生育了一女孩,同年12月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1998年9月生育了一男孩。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双方大部分时间分居生活,加之被告与其她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致使夫妻关系不和。原告遂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毫无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接案后,及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被告亦认可有外遇,承办法官对其错误做法进行了严厉批评。因被告亦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双方遂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前述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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