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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被撞向中粮集团索赔45万
发布时间:2011-10-20 10:42: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妍)   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发生交通事故。近日,郭美美将车辆所有权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肇事司机吴先生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法院,索赔车辆维修费、律师费共计455570元,另外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据悉,朝阳法院已经正式立案。

    郭美美在起诉中称,2011年5月28日晚8时许,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轿车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与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相撞,造成郭美美的车辆严重损坏。后经交通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吴先生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车辆修理费415570万元。

    郭美美表示,该车系2011年4月2日购买,价格为240万元,此次事故导致该车辆贬值。故吴先生应承担车辆贬值损失。

    郭美美认为,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车辆交由吴先生使用,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故该公司应对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吴先生的行为构成对其的侵权,且事故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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