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善法院执行工作凸现“三升三降”
发布时间:2011-10-20 16:30:13
![]() 被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代军)
2011年,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庭”为目标,多举措创新执行模式,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执行案件呈现督促履行率、执行和解率、标的到位率大幅度上升;案件数量、强制执行、执行对抗全面下降的“三升三降”的良好局面。至10月15日,该庭共计收案处理21件,兑现金额667782.25元,其中督促履行11件,司法救助2件,救助金额7640元。
源头预防减少执行案源。诉讼中,大力推行“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用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判后释明的办法,努力提高调解及兑现率,避免诉讼案件最终转化为执行案结,导致一案变两案。2010年承办的案件仅五件案件进入2011年案件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2011年已处理的132件纠纷,有执行内容的仅1件,目前尚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执行案件比2010年同期减少67%。 督促履行彰显以人为本。创新执行方式,大力推行督促履行,权利人申请后,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法庭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如在七天之内自觉履行,不收取执行费。2011年共督促履行申请执行案件11件,履行标的362472.65元,占执行案款的64.28%,免交执行费3693.7元,有效减少了执行对抗,减轻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兑现率,促使了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强制执行树司法权威。大力宣传执行威慑机制,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者,坚决予以打击。2011年在人大代表等的监督下,在执行局、公安机关等的配合下,大张旗鼓的执行了罗志章等四人申请执行朱安平、李昌秀健康权、蔡仕秀申请执行董少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两件纠纷,最后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提高了法律震慑力。2011年立案执行的10件案件,兑现金额204305.60元,在最后关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永善法院黄华法庭创新执行方式,采取人性化执行理念,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减少,执行效果显著提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尊敬。被执行人魏树忠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向权利人兑现了123427.8元执行案款后送锦旗给法庭表示感谢。至10月15日,该庭已执行兑现完毕20件,标的到位率99.26%,结案率95.24%。大幅度提高了兑现率、结案率,提高了执行效率,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