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景宁)
2011年10月21日下午,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现了令人感动的一幕。一位花甲老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道:“现在我终于相信,法律还是有尊严的,感谢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是你们的努力帮我讨回了公道。”
2001年8月,家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龙英村的瑶族老爹蓝海林与隔壁屯的袁建辉因林地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产生摩擦导致蓝海林受了点伤,经法院判决袁建辉赔偿蓝海林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562.3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袁建辉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袁建辉多年外出务工不归,加上袁家地处深山弄场,家中只有两间泥瓦房,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期限内执结,不得不中止执行。蓝海林见为数不多的执行款不能到位,多次写信到法院诘问:“法院是威严的,法律是神圣的,法院大门上的国徽是金光闪闪的,难道神圣的法律却苍白无力吗?!”面对申请人的质疑,执行局的法官们深感肩上的担子很重,为了打消蓝海林的疑虑,执行法官多次深入弄场,登门拜访袁的亲属,向他们宣讲法律,希望他们能想方设法联系上袁建辉,帮做袁的思想工作,劝其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的执着感动了袁的亲属,他们表示,会想尽一切办法联系上袁建辉。
执行法官付出的努力没有落空,2011年10月21日,通过亲属的联系及劝导,袁建辉主动从外地回来,将赔偿款交到法院,主动承认错误,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与蓝海林达成和解,冰释前嫌,了结了十年前的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