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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恶意透支1.3万元 诚心悔过偿还欠款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11-10-24 14:53: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朱林华)   泾县一男子分五次共透支取款1.3万元后未归还本息,案发后诚心悔过将透支款本息及滞纳金全部归还银行。10月21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董光华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9月26日,被告人董光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办理了一张牡丹贷记卡,消费信用额度为1.5万元。去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其分五次共透支取款1.3万元。在规定的还款期内,被告人董光华没有归还透支款本、息。2010年12月10日之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被告人董光华催收透支款本、息,但董光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透支款本、息。案发后,被告人董光华将透支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全部归还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光华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本、息,且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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