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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不冷静处理 拳脚相加换来拘役刑
发布时间:2011-10-24 16:28: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只因邻里在路边堆放水泥块影响通行让自己差点摔倒,便得理不饶人拳脚相加。10月2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秋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2个月。
2010年5月23日,村民肖某担心村里拓宽村路时侵占其倒塌的老屋屋基土,便装运了水泥块倒在路边屋基上准备围起老屋基界址,导致当晚被告人肖秋圣骑摩托车路过该路段时差点摔倒。2010年5月24日上午,被告人肖秋圣在肖氏祠堂门口遇见肖某,便责备肖某,肖某也不示弱还予口舌,继而引发拉扯对打,被告人肖秋圣遂拳脚相加将肖某身体多处打伤。经鉴定,被害人的伤势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肖秋圣已与被害人肖某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秋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因本案由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且被告人肖秋圣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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