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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一片晴空
发布时间:2011-10-27 16:12: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黎)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维权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好回访帮教。今年以来,共审执结此类案件1千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了一片晴空。

    积极开展维权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和“五· 一”劳动节前夕,该院组织干警到繁华的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区妇联、劳动保障、社区等部门的合作,不定期邀请他们到院里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向他们讲解最新出台的婚姻法三等与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赡养、家庭暴力、拐卖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依法缓免诉讼费,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加强审理过程中的维权。在法院内部,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调解制度,尽最大努力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从人民陪审员中邀请熟悉妇女儿童工作的女性参与案件陪审,协助法庭调解。在法院外部,充分借助社区、村委会、工会、妇联等组织共同调解,形成合力。审理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坚持重点打击,宽严相济。严厉打击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重婚、家庭暴力等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可判可不判的,以不判为主;对可轻可重的,以轻刑为主;对可关押可不关押的,以不关押为主。对那些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深,偶然失足犯罪的少年,尽量判处非监禁刑,给他们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良好环境。

    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回访帮教。对审结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定期进行回访,了解被访者家庭和经济情况,并适时进行辅导和帮助。开展对未成年犯的帮教活动。定期回访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从法律教育与心理教育两方面入手,帮助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养成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约束力,积极防止未成年人二次犯罪。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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