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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全力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31 15:45: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至斌)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协助执行的工作职责,全力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工作,2011年以来,共协助执行、调查12余次,涉案14件,实际执行标的额30余万元,得到前来武宁执行的外地法院高度认可。
武宁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协助执行工作,对于外地法院来该院辖区内执行的必须积极协助,防止事故发生。为认真履行协助之职,武宁法院规定: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工作要确保来武宁辖区内执行人员人身安全,需要车辆优先安排,善待外地法院执行人员,指定专人接待、协助,做好内勤登记等,从多角度为前来武宁法院执行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如10月26日在协助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来武宁执行王有年、路玉琴与武宁县久祥货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案中,执行局局长放下手头工作,亲自参与协助,经过两天的妥善协助,该两案均得以解决。使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执行法官一行4人由衷地感受到武宁法院协助执行的热情和真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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