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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万年法院驻信访局便民法庭工作侧记
作者:黄正光   发布时间:2011-11-01 11:29:24


    为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思路进行资源整合,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在群众信访第一线创新设立巡回法庭,安排了3名干警常年驻庭工作,以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的姿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便了群众,群众得了实惠。万年县委书记郑高清在巡回法庭调研指导时说,巡回法庭主要是方便群众,就叫便民法庭,“便民法庭”由此而来。

    截止11月1日,驻信访局便民法庭直接立案审结14件,诉前调解纠纷32件,参与县信访局处理涉诉信访案件22件,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和提供政策法律咨询135人次。经过法庭调解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审结的案件结案周期平均为8天,最快的当天结案。

    擦亮“窗口”服务群众 架构“心桥”传递温情

    4月3日,万年县陈营镇一位王姓村民,7岁的儿子高烧,送往县城某医院看病。第二天,因孩子的病情恶化不幸病故。于是,事后王某和他的亲属10余人一起到信访局集体上访。信访人员接访后,告知王某等人可以到巡回便民法庭直接反映诉求。3天后,便民法庭通过组织医患双方调解,最终由医院赔偿7万元,圆满解决这起医患纠纷。

    近来年,有不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就动不动跑到政府上访找领导解决。这种现象,在万年县信访局日常接待的来访群众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虽然信访局对这些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转办程序或告之群众起诉方式得以解决,但会造成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跑。

    为了更好地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实行司法与群众工作无缝对接,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心坎里,在全省率先在信访局建立了便民法庭。便民法庭主要承担三项职责:一是审判本职工作,通过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通过法官联手信访干部,实行与信访局无缝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三调”联动,纠纷联调,和谐联创,共同一致地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三是为涉诉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群众理性维权,协助信访局干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群众诉求集中受理 矛盾纠纷分类化解

    珠山村民施某等9名外姓人员在土地征用款分配时,不服乡政府处理,便来到信访局上访。他们首先找到便民法庭的法官,进行法律咨询。通过法官以案释法,施某等人感觉乡政府在处理他们与村小组的案件时,是依法办事的,于是,便主动放弃了继续信访的念头。

    便民法庭进驻信访局,不怕揽案在身或“引火烧身”?“法院与信访局合署办公,但两个部门是严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的。对于群众通过信访窗口反映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实行诉与访分流、分类调处,驻局法官以审判为主,信访部门则做好信访那一块。上门群众诉求属于法院解决的,法庭绝对不推诿,更不怕‘引火烧身’。”该院院长熊庆文如此定位便民法庭的。

    便民法庭主要受理诉讼标的较小、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矛盾纠纷不很复杂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其它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则引导当事人到法院机关立案审理。便民法庭突出便民,即在工作方法上,要求驻局巡回法庭尽可能采取速裁方式结案,做到即诉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在程序上,最大限度地简化,可以口头起诉,提供立、审、执“一条龙服务”;在工作要求上,强调调解、强调主动服务、强调“案结事了人和”。

    为形成联动化解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法院、信访局建立了诉访对接机制,并进行了职能分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普通信访件,由信访局通过信访督办程序,转有关部门落实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则由驻信访局巡回法庭审理;对群众的涉诉信访案件,则由巡回法庭初步审查,并按信访人反映的实际情况,及时转给相关业务庭处理或由驻局法庭组织信访、承办部门联合处理。

    法官联手信访干部 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该院在信访部门设立便民法庭以来,为法官联手信访干部创建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平台:一是方便了群众诉讼,经当事人同意,在就地立案,当场审理、当庭宣判,快捷地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减轻了群众负担,在这里打官司,群众的诉讼成本几乎为零;三是预防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激化升级,通过与群工部疑难问题调处中心的同志,一道共同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使他们息访息诉。

    法院与信访局“抱团”,有效整合了司法与社会资源,发挥了法官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能力与信访干部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各自优势,形成了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强劲合力,联手破解群众诉访难题,特别是对消除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错误心态,缓解党政机关信访压力,确保涉诉信访秩序回归正常都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得到了省、市和当地党委的高度肯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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