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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举行
作者:刘晓芬 吴正    发布时间:2011-11-02 08:59:51


会议全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11月1日,湖南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长沙举行。省高院副院长宋凯楚、专职委员张兰、民事审判一庭庭室负责人以及全省各中、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有关民事审判庭庭长等共计19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0年以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会议要求,全省广大民事法官要着重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要提高厘清案件事实的能力;要提高案件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要提高自由裁量的能力。要高度重视严谨的程序对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性,从立案、开庭、合议、制作裁判文书到审批案件、送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一丝不苟,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提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

    另据了解,此次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自即日起持续至11月3日,培训内容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审理实务。这是省高院继去年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进行轮训、今年对基层法院副院长进行培训之后的又一次业务培训,至此,全省民事审判业务培训已涵盖了民事审判所有的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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