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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宜章公开宣判欧青云等16名被告涉黑案
作者:谭华    发布时间:2011-11-03 15:05:38


庭审现场
    10月31日,长期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梅田、麻田、浆水一带称霸的“黑老大”欧青云,被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5000元;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青云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犯罪12起,其中聚众斗殴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致2人轻伤;敲诈勒索犯罪4起,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共计75.3万元;强迫交易犯罪1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矿山;非法买卖爆炸物犯罪1起,非法出卖炸药1000余公斤、雷管1000余发;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被毁财物价值47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今年36岁的欧青云系湖南省宜章县人。纠集欧显生、黄长红等人,在宜章县梅麻浆一带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活动,与其他黑恶势力争夺地盘。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矿山纠纷,涉足煤矿开采,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壮大势力,称霸一方。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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