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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严格把关非诉行政案审查保民权
发布时间:2011-11-07 11:33: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卞立跃)
为了严格把关非诉行政案件审查,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推出三项举措。
一是提高审查过程中被申请人的参与度。创新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方式,改变传统非诉行政案件单一进行书面审查的方式,将“对话”模式运用于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之中,有效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使被申请人充分参与到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要求每件非诉行政案件至少与被申请人对话3次。2011年1至10月,共计对话超过120次。 二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严审查。严格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前期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瑕疵、有可能损害被申请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对行政机关不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案件一律不予执行,同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2011年1至10月,该院审查的57件非诉行政案件中,有12件案件是在审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问题,经沟通行政机关最终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三是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非诉案件实行双重审查标准。对土地、房屋征收类的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双重审查。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坚决不予执行,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明显合理性问题的,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妥善解决被申请人的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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