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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路边旧变压器铜线 个体司机获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1-11-07 13:56: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个体运输户在跑运输时,竟打起路边财物的主意。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清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7月20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曹清驾驶自己的货车运货路过乡供电所时,看到供电所一台旧变压器存放在路旁,看所内和四周没人就将变压器的铜线盗走。同年9月5日,被告人曹清将铜线运到县城废品收购站销赃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所盗铜线已被缴获并发还供电所。经鉴定,被盗铜线价值157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曹清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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