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太善)
为进一步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结合“严打”整治斗争专项活动,执行“加力”重拳打击“老赖”,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一些被执行人出于对法律的威慑,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原告李志娥系鼓乐队员,2009年1月25日,被告王鹏举行婚礼,原告李志娥作为鼓乐队队员为被告王鹏进行婚礼服务,当原告随着新人快到被告家门口时,李志娥被拥挤到路边小沟里,导致手臂受伤,构成了十级伤残。2010年6月14日,安阳县法院判决被告王鹏赔偿原告李志娥各种损失共计6500元。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2011年1月28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鹏未按判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2011年4月13日,原告李志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深入被执行人王鹏家里了解情况,均未见到其行踪,经多方查找,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王鹏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
秋冬时节,该院开展了“执行风暴”活动,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通过“执行大宣传”、“集中突击执行”等形式,大造执行声势,在全县范围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特别是对一些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产生了巨大的震撼,让其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心理压力。被执行人王鹏通过报纸、新闻和网络感受到这次活动的强大攻势,整天吃睡不安。11月6日,在其家属及好友的劝说下,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