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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西乡”的守护神
——记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作者:赵娜 发布时间:2011-11-08 14:58:15
西乡,秉小江南之地利,承温润之天时,协民众之合力,蕴旅游之潜富,极文化之深韵,可谓是物华天宝,人文荟萃。且不用说午子山的神秘与美丽,也不用说樱桃沟的声名远扬,更不用说清脆飘香的午子绿茶,让人心潮澎湃,如痴如狂。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着一支充满朝气的队伍,他们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一方平安——他们就是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
公正——永恒的工作主题 由四名审判人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刑事审判庭,每年承担着一百余件刑事案件的办案任务。该庭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确保案件质量和维护稳定为重点,以“快审快结、均衡结案”为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多次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严打先进集体,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庭室”,被共青团汉中市委授予2010年度汉中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自去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该项改革把交通肇事等十五类罪名,纳入规范化量刑的范围,这是量刑活动从定性向定量的发展转变。该庭积极响应上级法院部署,提前准备,认真组织学习量刑规范化规定,加强探讨与沟通,更加完善了量刑规范化规定在案件中的适用,制定了量刑规范化评议表,实行“一案一评一表”制度,把量刑的过程与结果公开,努力做到同案同判,明白量刑,切实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阳光量刑的推进,加强了对刑事审判工作量刑的监督,使刑事审判工作在广大群众面前揭开了“神秘面纱”,增强了刑事审判量刑工作的公开性、均衡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很大程度上有效减少了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置疑。在优化审判方法的过程中,做到“严审查,细合议,紧流程”,使公正和效率的原则贯穿于案件的每个环节。工作中坚持把好“六关”,即“分案关、阅卷关、庭审关、核证关、合议关、审批关”,以确保审判工作的高质量。 高效——让正义不再迟到 通常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主要有“送达起诉书、开庭、宣判、送达执行材料”四个环节,至少需前往看守所四次才能完成。为达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该庭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简易审判程序,并针对适用不同程序的案件提出不同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充分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详阅案卷、细析证据,力争做到庭审一步到位;同时积极探索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判方式,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今年3月,副院长刘晓文带领刑事审判庭干警及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律师一行9人,先后走进了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就如何提高刑事案件质效、刑事审判流程管理、量刑规范化运行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了考察。通过考察、吸收、改革,以往需要庭审60分钟的简易程序案件现在只需要20分钟,且件件当庭宣判,需要3个小时的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现在只需要1小时20分。特别是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隆某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被告人汪明贵非法拘禁一案,在考察前预计需庭审时长为1天,现在只用了1小时20分钟,并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及时合议并宣判。庭审提速后,简易程序庭审时长约15分钟左右,普通程序庭审时长约1小时左右。在刑事案件庭审过程全面提速的同时,对于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将量刑建议纳入庭审辩论阶段,由控辩双方在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进行地辩论后就对于被告人的量刑意见进行辩论。在简易程序庭审中,独任审判员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告知被告人,并征求被告人对量刑建议的意见以及本人对量刑的请求。该措施的实施增加了庭审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了量刑和公开公正,有效防止量刑不均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这些措施,强化了法官的责任心,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的有序、高效运转。截止今年10月判决78件案件中,当庭宣判30件,宣判率达38%。 维稳——刑事法官的天职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刑事法官肩负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职责。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用刑法调整社会关系,引导民众遵纪守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他们始终保持严打工作态势,将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从重、从快判处;并根据不同时期辖区内社会治安的现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打击犯罪工作,努力遏制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两抢一盗”、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职务犯罪、“打黑除恶”等多项专项打击活动,并通过公开审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努力营造严打的声势,震慑犯罪。另一方面他们坚持用足调解手段,有效钝化社会矛盾。自诉刑事案件多发生在邻里、熟人之间,处理不当,容易留下不稳定的隐患,甚至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案件时,他们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宁可花大力气进行调解,也不轻易判决结案,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的各个环节,在调解中,对于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各项损失或被告人家庭贫寒但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被害人也能谅解的,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有能力赔偿而拒不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作为衡量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的量刑情节,酌情加以考虑。截止目前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件,调解7件并已当庭履行,调解率70%。同时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制度,体现法院人文关怀。如在审理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锡国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陈新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办人在对附带民事部分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由于被告人郭锡国家庭贫困无力支付赔偿费用而未达成调解协议。判决后,该庭针对家庭贫困的被害人陈新华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现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给予被害人陈新华2000元的资金救助,从而有力的缓解的被害人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更高层次的追求 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首次引入了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如该庭在审理备受各界关注的两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中,合议庭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随机抽取9名公民代表组成陪审团,庭前向陪审团成员简介了案情,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表示对陪审团成员不申请回避。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前排的“人民陪审团”专席上旁听了案件的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由人民陪审团团长主持召开了“人民陪审团”评议会议,对二起受贿案进行讨论评议,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合议庭。合议庭在对二起案件合议时,充分参考了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并形成决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形成判决意见。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的引入,扩大了公民的司法参与权,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进一步体现了司法民主。他们不仅在审判中实行“阳光操作”,判后还实行监管、帮扶、回访,主动找缓刑犯谈心,到有关部门调查,下乡镇、村组考察,主动参与社区矫正。近年来,该庭共考察缓刑犯6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缓刑犯重新犯罪率接近“零”。他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省法院“五进”活动和集中公开宣判部署,该庭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公开宣判案件安全、有序进行。在分管副院长刘晓文的组织、指挥下,该庭对公开宣判案件的时间、场地、安保人员的分工等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并先后在县樱花广场、西乡县职业技术中学、峡口镇、五里坝镇等地公开宣判刑事案件13场次,共涉及刑事案件20案32人,旁听群众累计达10000余人。同时充分利用本院信息、简报及《西乡月报》、《汉中日报》、《陕西法院网》等宣传阵地加大集中宣判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报道,有效推动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拉近了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和感情,使审判执行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大的理解支持。 关爱——托起明天的希望 公正审判,是他们作为法官的天职;关爱儿童,则是他们善良心灵的闪现。富有爱心、热心公益则是西乡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的一个不为人知的侧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上,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特点,从做思想教育工作入手,使其认清自己犯罪对社会和家庭所造成的危害,启发他们的良知,提高认识,树立改邪归正的决心和信心。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后果,正确适用刑罚,做到量刑适当,罚当其罪,从而更有效地激励他们改过自新。坚持从挽救失足少年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对案件中的每个事实或细节问题都坚持认真、细致、毫不马虎,特别是未成年人边缘年龄非常重视,深入走访调查,查找法律依据,依法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建立档案并及时回访,加强与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对未成年被告人在缓刑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把握并进行正确的引导。在他们就业和升学的时候给予一定帮助,使他们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摆脱自卑心理,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社会和人生。如在审理未成年人程某等五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时,主办人葛作礼走访社区乡镇对该案几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接受教育、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在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和所起的所用进行了分析,为贯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最终对其中四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对其中一名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鉴于5被告人经常进出网吧等娱乐场所,纠集一起在学校附近寻衅滋事的情况,西乡法院首次适用禁止令的规定,同时判决:禁止5被告人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禁止5被告人进入学校周边区域,禁止5被告人互相接触。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岳某等二人盗窃一案中,女法官杨玲娥深入到被告人所在的村组了解情况,并在宣判时邀请共青团、司法局、被告人父母及所在村组干部、人民陪审员召开座谈会对未所年被告人进行帮教。帮教会上,二被告人对自己的成长经历进行了陈述,参会代表对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痛心,对犯罪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其父母表示今后一定对二被告人严格要求,严家管教,督促其好好做人。二被告人当场表态一定汲取教训,痛改前非,学好一门技艺,为社会多做贡献。 面对荣誉,他们不骄不躁;面对困难,他们知难而进。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征程中,他们辛勤耕耘,全力以赴,不断超越自我。他们的目标是审判质量无差错、工作效率再提速、维护稳定出新招、业务调研有精品、队伍建设创典型。愿他们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在提升“两率一度”、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再创辉煌,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奉献力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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