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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一农民偷得炸药准备炸鱼获刑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1-11-08 16:12: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一农民与人相约乘船出去打猎,途中在码头发现炸药,便商量偷炸药去炸鱼,共盗得炸药132千克。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谭明厚犯盗窃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8年5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谭明厚、与谭家浪、谭成谊(均已判决)等人乘小木船到巫山县三溪乡鳊鱼溪打猎,经过巫山县三溪乡田家村金禾公司鳊鱼溪码头时,看见码头工地上堆放有炸药。被告人谭明厚与谭家浪、谭成谊等人商量偷炸药来炸鱼,并上岸盗走炸药5件4小袋,共计132千克。在案发后,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谭明厚将所盗炸药运回放到巫山县培石码头。2008年6月1日15时许,陈德威在培石码头发现该批炸药,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将被盗炸药132千克押扣。 2011年7月18日,被告人谭明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明厚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明知是炸药而予以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爆炸物罪。法院根据被告人谭明厚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做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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