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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院召开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11-09 11:00:51


村民小组会议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泰文)   11月08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春市袁州区寨下镇社溪村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座谈会,宜春中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马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马岗向参会人员宣传了宜春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号召村民小组组长和党员代表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带头示范、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幸福宜春做出积极贡献。

    马岗指出,作为村干部,除了要服务好村经济发展,也要注重关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要加强村文化中心建设;要做好宣传和引导,要带头从事公共事务, 共同建造美好家园。

    会上,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三阳法庭庭长还就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向参会人员进行了案例讲解,指导村民小组组长调解日常邻里纠纷。根据马岗的指示,三阳法庭与社溪村建立了长期联系制度,村民只要有纠纷,就可随时联系三阳法庭庭长,请求三阳法庭派人来村协调处理。

    宜春中院政治部主任刘乐明,司法技术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阳法庭在家法官及社溪村全体村民小组组长和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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