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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抢劫被判6年 妻子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1-11-09 15:06: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富江 晏胜民)
因丈夫抢劫被判有期徒刑6年,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今天,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赵艳霞与被告徐伟离婚。
原、被告经介绍于2007年5月1日双方自愿在上高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常因琐事吵架,且徐伟缺乏家庭责任感,经常在外不归。前年,徐伟因犯抢劫罪被判刑6年,现在洪都监狱服刑。原告以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徐伟离婚。 庭审时,徐伟表示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艳霞与徐伟婚后并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且徐伟黄某不遵纪守法,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由此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双方同意离婚,予以准许。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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