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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社会法庭工作列入首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1-11-09 14:30: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韩科学)   11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和〈焦作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将社会法庭工作列入焦作市第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

    为认真落实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于“社会法庭的探索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要列入社会管理创新中加以完善提高”的指示,焦作中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为负责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为分包领导,研究室主任王曙光为责任人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申报组,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提请将社会法庭工作作为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管理创新项目。

    社会法庭工作被列入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后,项目建设考评结果将作为全市综治创安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与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先进成员单位表彰奖励挂钩,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目标、创新有亮点、经费有保障,利用1年时间,在解决当前社会服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方面有所突破,实现机制、体制、制度、方法有所创新,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减少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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