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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考
作者:王锡怀 发布时间:2011-11-11 11:28:37
党建工作是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基础和灵魂,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关键所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本文针对基层法院自身特点,结合目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以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 一、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 (一)党建工作无专门的机构编制与专人配备。受地方编制的影响,目前基层法院普遍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机构。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一般由政工部门承担。而政工部门一般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且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党建工作培训,党务专业化程度较低,党务工作者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解决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够,党建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 (二)法院可利用资源有限,党建工作的资源瓶颈难以突破。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收案数急剧上升,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日益凸显。在以审判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与重点的情势下,人民法院自然会将有限的法律人才资源足额、倾斜性地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岗位,而不可能将大量优秀的人才配备到法院党建工作部门。因此,作为辅助性工作的法院党建被弱化是在所难免的,以至于在部分地区的法院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工作也是现实困境所致。 (三)党建工作中缺乏动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少基层法院因缺乏一种对党员进行长期监管、动态化的考核管理机制,致使不少法官误以为加入了党组织便一切万事大吉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与学习。不少人一开始加入共产党时是非常优秀和突出的,但因为缺乏动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没有一种定期将不合格党员、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法官清理出党员法官队伍的激励机制,难免有些曾经的优秀共产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和严格要求而逐渐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越走越远。 (四)党建工作重形式轻落实。有的基层法院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常热衷于会议、文件落实,领导召开会议大谈特谈、活动部署天花乱坠,可文件一出应付了上级,就没了下文,活动其实并没有真正开展;有的法院开展活动时过分讲究排场、讲究“面子”,喜好搭“花架子”,党建活动内容形式脱离群众,群众参与率低,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法院抓党建,不看实效看简报,注重“纸上工夫”,不管工作干得好不好,只管材料写得好不好,靠材料出成绩。 二、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深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各种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加之我国正处在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敏感性、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司法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基层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标准实现党建工作和审判职能可持续、共赢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还是推动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建立典型示范机制。党建工作的开展应与“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工作者”、“优秀法警”和“优秀书记员”的评比活动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给予表彰,让先锋模范的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强化,以营造学习比积极、工作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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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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