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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强化案后回访变被动接访为先行服务
发布时间:2011-11-11 13:55: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朱杰 刘杰)
山东省单县法院在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行案后回访机制,改“被动接访”为“先行服务”。通过回访当事人,听取意见,接受评判。
开展多元回访。建立以监察室回访为主、院党组、审管办动态回访为补充的案件回访机制。监察室随时对本院已结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审管办每月在案件评查期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回访;院党组定期对涉农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涉诉信访积案走访回访,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回访机制。 强化回访重点。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程序、实体处理、审判作风、办案效率、司法能力、法官形象、司法廉洁等进行重点回访,广泛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短板、找差距,拾遗补缺。 创新回访方式。将案件回访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结对帮扶”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查看纸质卷宗、上门到户回访、电话回访、预约回访、回访当事人、回访律师、回访当事人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回访、走访,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 注重回访细节。在回访时,端正态度,保持良好的司法礼仪。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做到心不烦、嘴不乱,不随意打断、插言,完整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回访对象的具体情况、意见建议等详细记录在案。力求访清查明,访出民意,访出民情。 抓好回访整改。坚持回访不走过场,将回访情况纳入院内综合考核,计入干警业绩档案,年底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措施,对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查实后,要求办案人员及所在庭室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单县法院已就216起案件、468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回访,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群众满意度亦大幅度提升。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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