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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指导人民调解促进结案近五成
发布时间:2011-11-14 14:34: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毅 吴昌泽)   近年来,广西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泗水法庭积极探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尝试建立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解决社会争端中的替代作用,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1-10月泗水法庭通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后结案的21件,占结案总数的46.67%。

    该庭根据辖区的实际特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构建了有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的调解工作网络,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做到了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辖区内分管政法工作的行政领导、泗水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组成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在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中的协调工作。法庭相应成立实施小组,并指定专人分片负责,开展具体的联系和调解指导工作,形成了一个有领导、有组织的工作网络。

    该庭完善与基层调解组织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初步建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就如何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严格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克服了工作中的随意性,使指导工作更加规范。(二)定期邀请相关人员召开调解例会,梳理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对各种纠纷矛盾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予处理,形成比较成熟的案例,以便指导今后的调解处理工作。(三)建立调解工作信息登记制度,对经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处理过的纠纷进行登记,为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法官更加充分地了解案情,调解处理案件,收到最佳的社会效果奠定了基础。(四)探索了对有调解基础的简单民事案件可由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庭主持调解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讼渠道化解纠纷,既有利于维护一方稳定,也有利于减轻法庭的工作压力。

    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该庭每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人员培训,由法庭选派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诉讼调解经验,熟悉当地民间情况,作风优良的法官授课;培训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需要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以及在调解过程中难以理解的法律问题等,把培训的重点放在讲授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婚姻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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