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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女法官“四项机制”助成长
发布时间:2011-11-14 16:31: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崔建伟)
为充分挖掘女法官潜力,发挥女法官优势,保障女法官权益,山东省东明法院紧紧围绕“女”字做文章,坚持“高”字讲质量,突出“实”字抓成效的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女法官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做贡献。
公开选拔女法官干部的工作机制。首先,将优秀女法官提拔充实到班子中,通过性别上的结构优化,发挥两性干部的特长,抑制两性干部的短处,实现融汇互补,从而实现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提高。该院科学设置领导岗位,所有中层干部职务全部通过竞争上岗,公平、公开选择职位,实行全院无记名投票,以票数高低及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综合成绩决定人选。目前,在全院29名女干警中,担任院级领导2人,中层正职职务9人,中层副职7人,平均年龄35岁。其次把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女法官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人才储备。从而克服女法官“年轻时不急用,年富力强时不重用,超龄不能用”的现象。再次,对于一些能较好地发挥女性优势的岗位,如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等长期坚持“专岗专用”。 坚强的组织后盾保障机制。常言道:做女人难,做事业型的女人更难,做建功立业和巾帼英雄更是难上加难。在社会生活中,她们承担着繁杂的家务劳动和抚养教育子女的重任,在工作平台上她们承担着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在个人成长中,还承担着身体上、心理上、生理上的压力。院领导和政治处积极为女法官着想,通过谈心或访谈的方式,了解女法官的家庭生活状况,帮助她们排忧解难,引导女法官家属充分理解她们的工作,鼓励女法官克服自身生理劣势和生活压力积极拼搏。充分保障女法官的合法权益,保证女法官拥有充足的婚假、产假、病假、事假、年休假时间。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她们的心理情绪疏导提供条件,帮助她们有效缓解压力,达到身心平衡,从而提高女法官的工作热情。 树立典型激励机制。该院始终用先进的思想引导人、用先进的事迹激励人、用先进的典型鼓舞人。结合“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三八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女法官的自身优势。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身边的典型真实、自然,使人们感到先进典型可信、可敬、可亲、可学,产生了“一花引来百花开”的良好效应。在这些典型的引领下,广大女法官学先进、赶先进、作表率、当典型蔚然成风,先后有4名女法官获得优秀法官、7名获得优秀党员、5名获得先进个人。 专项资金保障成长机制。近些年,该院在经费紧张的现实情况下,挤出资金4万元,为女法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举办法官礼仪、人际关系处理技艺等讲座,加强女法官文化建设,培养其健康心态。每年组织全体女法官进行健康检查,为女法官健康提供一份关爱;每年新春佳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组织全体女法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女法官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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