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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孩多次骗婚获利七万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11-15 11:09: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青春年华不珍惜,却用来骗取婚姻,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误了大好前程。11月1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班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若干。
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被告人班艳伙同杨某(另案处理),“蓝小妹”、“蓝日会”窜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达拉特旗,以介绍婚姻的方式,将被告人班艳介绍给被害人王某为妻,并以收受彩礼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24000元逃离。2009年12月3日、2009年12月14日班艳故伎重施,分别在安徽省全椒县和新余市骗取陈某、李某54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班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伙同他人诈骗作案三次,共骗取他人人民币78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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