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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 起诉离婚夫妻分道扬镳
发布时间:2011-11-18 13:57: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妇女罗妍,婚后曾经出轨过,夫妻俩从此打打闹闹,但丈夫一直不“放手”,最终罗妍不堪名存实亡的婚姻起诉离婚。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罗妍与蓝德光认识恋爱后,于1993年10月25日到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1998年罗妍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不想被丈夫知道了,为此夫妻之间产生矛盾,经常吵架,罗妍自知理亏,想到了离婚,但蓝德光一直不“放手”,要死死“拖”住妻子。无奈之下,2002年11月,罗妍带着女儿返回娘家居住,与蓝德光一直分居生活。十年后,由于不堪忍受名存实亡的婚姻,2011年9月28日,罗妍最终向都安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准予她与蓝德光离婚;婚生孩子由各自抚养一人。

    2011年11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蓝德光辩称,他与罗妍的感情破裂是由罗妍一手造成的,罗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导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但其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应彼此忠诚,共同经营家庭,但罗妍却因有外遇致使夫妻关系产生矛盾。2002年11月罗妍擅自带着女儿离家至今,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罗妍要求与蓝德光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儿子一直随蓝德光生活,离婚后儿子应由蓝德光抚养,罗妍带着女儿离家后,女儿一直随罗妍生活,离婚后女儿应由罗妍抚养,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法院遂判决准予罗妍与蓝德光离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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