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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最高法院赴渝调研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8 14:58: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娇东)   11月17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建立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座谈会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围绕建立和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组与参会单位就该领域的实践探索、工作成效、制约因素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探讨。江津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就各自开展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发言。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江津法院的便民诉讼联络员模式、巴南法院的非公经济调解室模式、北碚法院的商会调解委员会模式、荣昌法院的综合调处室模式,在建立和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上作出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调研组认为,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实践社会管理创新、落实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措施,应当充分发挥工商联经济便捷、快速和谐的工作优势和法院规范指导、监督推进的职能作用,构建科学完善的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多元矛盾解决机制。调研组表示,此次到江津法院召开片会进行实地调研收获颇丰,对此项工作所存在的制约因素和现实困难达成了相对一致的共识,重庆法院系统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开拓了调研组的工作思路,丰富了调研活动内容,为之后的调研总结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注入了信心和动力。调研组希望各参会法院、工商联要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力求在调解员的选任、商会调解的案件范围、商会调解的监督机制以及权利救济渠道等相关问题上有新的探索和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提供建设性和可行性经验。

    重庆市高院研究室、民二庭负责人陪同并主持了调研座谈会。吉林省工商联、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四川省工商联、浙江省义乌市工商联、重庆市工商联以及江津区工商联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江津区相关企业,充分调查了解江津民营企业在经营中产生商事纠纷的原因、种类、解决途径等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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