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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多措并举为农民工维权开辟阳光通道
作者:刘翠萍 高俊杰 发布时间:2011-11-22 16:20:53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当地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便民诉讼服务,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促进和保障农民工创业、就业、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企业增产、农民工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广泛开展送法活动,引导农民工学法用法。 11月19日至20日,该院组织年轻干警到劳务市场义务为农民工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向劳务双方讲解签订劳务合同的重要性及签订内容、方式等,特别是对一些劳务合同中经常出现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恶意欺诈等无效条款予以详细说明。深入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涉法问题。两天时间,该院就已分别向辖区企业派出了3个法律宣传服务组,接受农民工咨询60余人次,同时,又随机赠送《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读本20余本,散发《当事人举证须知》、《民商事诉讼程序》等宣传单1000余份。 全力实施便民诉讼,为民工维权开辟 "阳光通道"。 该院为农民工诉讼建立了阳光通道,对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提升办案速度,简化审执程序,真正把农民工的维权落到了实处。一是畅通立案渠道。实行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同时,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和用工单位调研,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依法积极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诉讼调解。针对农民工的特殊处境,对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按简易程序速裁,尽量减轻农民工的诉累,努力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依法尽快实现农民工的实体权利。对于欠薪严重的企业,及时向劳动就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监管,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制订完善的执行预案,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行,对于故意拖欠工资款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严惩。五是做好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方法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 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各项司法救助措施。 从各个环节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采取缓、减、免缴诉讼费的办法,使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对有必要但请不起律师的农民工,法院出面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他们委托诉讼代理人,实施司法救助;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在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时提供便利;对事实清楚,被告无故不到庭的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并及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民工申请先予执行的,在裁定先予执行时可不要求民工提供担保等。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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