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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法院强调“庭审三技巧”助力庭审规范
发布时间:2011-11-23 15:36: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陈建军)   今年以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注重加强管理,利用三点庭审技巧,增加庭审的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司法绩效水平全面提高。

    技巧一:规范司法程序。从案件起诉、立案、送达、开庭、质证、认证、评议、裁判等,都严格依法进行,并及时向当事人释明。特别是严格控制超审限,避免让当事人长期陷于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体正义,排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技巧二:严守中立形象。在审理过程中注意保持良好的居中裁判形象,做到形象庄重、态度平和,与当事人保持同等的司法距离,不倾向于控辩双方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对控辩双方的任何一方存有偏见,对案件保持超然的态度,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人”,让当事人始终在心理上感觉到面对的是一名代表国家利益和法律威严的不偏不倚的法官。

    技巧三:增强驾驭技巧。掌握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情绪和能力差别,对不同当事人采用不同的问话方式和引导办法,增加亲和力和信任感,使庭审气氛缓和、节奏明快,让人感到轻松。

    强调庭审三技巧后,该院的庭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不仅给当事人、旁听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更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在今年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中,旁听席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该院法官在法庭上表现出的庭审驾驭能力、综合素质及中正严明的形象给予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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