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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摇身变“教授” 制售假药酒谋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1-11-28 09:34: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刑释男子陈正常用白酒、中药材、自来水、胶糖色素勾兑出“五蛇神酒”,谎称该酒可以预防、治疗多种人体疾病。11月23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正常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林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自2008年开始,被告人陈正常利用白酒、中药材、自来水、胶糖色素勾兑“五蛇神酒”,并加入地西泮片、地塞米松针剂、氨茶碱等西药,在陕西、四川等地非法销售。陈正常先后雇佣了被告人陈林和丁良先、张本洪、罗昭银帮助其生产、销售“五蛇神酒”。

    2011年2月份,被告人陈正常带被告人陈林和丁良先、张本洪、罗昭银来到巫山县,住在巫山县巫峡镇章家湾梦发旅馆内。被告人陈正常、陈林在旅馆房间里用白酒、中药材、自来水、胶糖色素勾兑出“五蛇神酒”,并在酒内加入地西泮片等西药。同时,被告人陈正常在巫峡镇广东路家家福超市楼上租了场地,印制了“五蛇神酒”的宣传资料,对“五蛇神酒”进行宣传、销售,谎称该酒通过内服外敷,可以预防、治疗多种人体疾病。被告人陈正常从中获利。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陈正常在巫山县生产、销售的“五蛇神酒”中含有地西泮。

    2011年4月23日,被告人陈正常带被告人陈林和张本洪、罗昭银到四川省岳池县,住在岳池县城月发旅馆内。被告人陈正常、陈林在旅馆房间里用白酒、中药材、自来水、胶糖色素勾兑出“五蛇神酒”,并在酒内加入地塞米松针剂等西药,未来得及出售即被岳池县公安局查获。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陈正常在岳池县生产的“五蛇神酒”中含有地塞米松。2011年4月14日,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被告人陈正常以无证经营处罚60550元罚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正常、陈林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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