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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愤报复毁“圣女” 破坏生产当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23 10:49: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因对堂哥心存怨恨,为泄愤报复,刘廷先后26次毁坏堂哥刘俊地里的“圣女”西红柿苗。近日,“圣女杀手”刘廷被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现年37岁的刘廷在同村人的眼里,是一位老实、勤劳的人,与村里人关系融洽;在堂哥刘俊眼里,是一位好弟弟,因为刘廷经常帮他看管西红柿地。这位众人公认的老实人,谁也不曾想到,因为放不下一件小小的事情而改变了他的人生: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听妈妈说刘俊曾经偷他们家的稻草去喂牛,小看他们家的话,因而对刘俊埋下了怨恨,并发誓要出这口气。为了泄恨,刘廷一直在寻找机会。2009年10月的某一天,当刘廷走到刘俊的西红柿地时,见到西红柿苗长势很好,便想到毁坏菜苗来解恨,于是先后26次偷偷窜到刘俊的西红柿地,采用手折断、镰刀割或连根拨起的方法毁坏“圣女”西红柿苗共2448株,损失价值人民币6217元。破案后,刘廷主动赔偿了刘俊的经济损失。

    田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廷为泄愤报复,连续多次故意毁坏他人农作物,造成经济损失6217元,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刘廷犯罪后认罪态度好,主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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