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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租车撬窗偷窃 行迹败露抗拒抓捕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8 17:00: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彦)   夜晚租乘出租车到乡镇民房撬窗入户实施偷窃,罪行败露后竟抗拒抓捕将房屋主人打伤。日前,湖南省湘潭县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000元。

    年过四十的吴华是衡南县人,20年前,他因犯惯窃罪被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吴华也曾踏踏实实在家过了几年。不料好景不长,他又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农历4月至2006年9月期间,被告人吴华伙同一名名叫同怀的男子先后三次租乘出租车窜至郴州市永兴县湘阴渡镇和复合乡曹家村等处,用起子撬窗入户实施盗窃,偷走现金及财物近11000元。2006年9月19日晚,被告人吴华伙同同怀再次搭乘出租车窜至湘潭县花石镇街上,破窗进入陈兴、黄勇等人家中,偷走现金及手机等财物1200余元。吴华与同怀又来到该镇居民赵勇家实施盗窃,结果被赵勇发现。为抗拒抓捕,吴华持木棍与同怀一起将赵勇打成轻伤后逃走。

    2011年8月,吴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吴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另一名案犯也已归案并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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