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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行政庭真诚感动六年上访户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发布时间:2011-11-29 16:01:50
日前,一起历时近6年、当事人上访160余次的林地裁决申诉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彻底化解。山场划定后,平时仅舍得抽2块钱廉价卷烟的原告郑济友拿出事先准备的“中华”分发给在场的法官,还主动地向其“老对手”递烟示好,对方当事人亦数着赔偿款露出会心的微笑。
年近80的郑济友属于仙居县步路乡的外来姓氏,因为山林纠纷与邻居大打出手。2007年11月,乡政府对涉案林地作出行政裁决,郑济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法院均判决维持被诉行政裁决。一心打赢官司但又不懂得诉讼途径的郑济友成了名副其实的老上访户,先后50余次赴一审法院、百余次赴二审法院,都未能如愿。 2009年12月,郑济友报着“不立案决不归”的信念赴浙江高院上访,出于其上访经历和对立案受理的急切心情,该院研究后当即决定予以受理。随后,主审法官惠忆赶赴当地调查核实被作为界址的石头是否移动过。合议庭在审阅卷宗基础上及时举行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集体再赴当地勘验诉争山场、形成评议结论:“被诉行政裁决虽然证据欠缺,但争议山场情况却也复杂,处理稍不慎重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 为此,合议庭积极寻求当地政府支持,村两委配合,村老年协会协助,几经周折,终于就涉案林地界址划分、民事侵权赔偿、治安保证金退赔等一系列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但不久郑济友又反悔了,还流露出要继续赴省、进京申诉的意向。对此,合议庭又几议其案,惠忆数十次电话沟通协调,还通过其子帮助做工作,又使郑济友认可了协议内容,并于今年9月初主动以刚出售的杨梅收入支付约定的赔偿款。后来,再次反悔的郑济友又以约定划分给其的山场面积不合理而要求重新划分林地界址,虽经苦口婆心的说服仍不奏效。 今年10月中旬,当惠忆再次致电沟通,郑济友终于服了这位不厌其烦的法官,“虽然对划分界址我还不很满意,但我相信你,你们法官怎么说就怎么定。”为趁热打铁,合议庭成员于10月26日第四次赶赴仙居,重攀陡峭的杨梅山共同划定山场界址。 来源:
浙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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