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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亮剑”规避执行让“老赖”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2011-12-01 15:01: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慧君 马小松)   捍卫法律的权威最终在执行力上体现,为了不让法院的判决裁定变成“空投支票”。今年以来,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对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强势“亮剑”,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和规避执行行为,实现了执行零积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陈小萍无视法律,将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汽车擅自处理变卖,且在执行环节中,外出躲避,规避执行,申请人为此四处上访,为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人员四处打听被执行人下落,在其家中附近蹲点守候,当得知陈小萍回家后,立即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又向其阐明法理,耐心劝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得以案结事了。

    在执行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中,被执行人无视生效的扣押裁定书,态度强硬,依法将法院扣押的一台装载机进行转移变卖,最终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结,当事人怨气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该院针对案件性质,及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紫阳法院通过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等措施,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通过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法院的执行方式更加有效合理,执行队伍素质大幅提升,执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护。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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