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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基层法院将成立赔偿审判工作办公室
作者:吴艳霞   发布时间:2011-12-02 14:42:06


    据12月1日河北省召开的全省法院赔偿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透露的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各基层法院成立赔偿审判工作办公室,以确保基层法院在办理自赔案件上能够准确适用法律,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此前,赔偿审判机构只设立在中级以上法院。

  会议提出,由于新的国家赔偿法实施后“确赔合一”原则的确立,以及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规定的取消,致使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和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中基层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增多。为了确保基层法院在办理自赔案件上能够准确适用法律,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河北省法院决定加强全省基层法院赔偿审判组织机构建设,在各基层法院成立赔偿审判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主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刑事、民事、执行等业务部门的审判人员3-5名兼任并挂靠相关业务部门。

  据了解,基层赔偿审判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为:依据赔偿法办理申请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代表本院参加省、市法院就相关赔偿案件的听证、协调和提供证据材料工作;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等。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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