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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落驻贺州
今日在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举行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2-12-25 16:06:10


图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惠娟主持“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揭牌仪式
图为八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蓝暖)   12月25日,广西首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挂牌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罗健勇,贺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广,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刘发明,八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卫国等领导参加揭牌仪式。八步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揭牌,标志着贺州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朝着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步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取得了新的突破。

    近几年,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承担着整个贺州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60%以上的审判任务。2009年八步区法院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9件67人,2010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7件58人,2011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4件70人,2012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3件61人。虽然,近几年贺州市其他基层法院都设立了少年刑事合议庭,对未成年人保护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分散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说每个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较少,这不仅造成了审判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不利于整合资源,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八步区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在“少年法庭”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稳步推进集中管辖,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贺州市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不仅受理八步区法院辖区内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为妇女儿童的部分民事、行政案件,同时受理上级法院(贺州市中院)指定管辖的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出席揭牌仪式的领导们一致认为,八步区法院这种集中管辖的模式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和优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在更大范围内为贺州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发挥更为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希望八步区法院要以“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为契机,不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工作。

    揭牌仪式后,八步法院举行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的相关情况 ,进一步明确“综合审判庭”成立原则、受案范围、工作目标及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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