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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级法院联手执结九年积案追回款项271万
发布时间:2011-12-02 14:37: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 耿宏伟 张茂玉)
一起由湖北省委政法委督办,湖北高院、襄阳中院、襄城法院参与,标的额300余万元的执行积案顺利执结。12月2日,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派入专程来到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感谢省、市、区三级法院为我们公司追回拖欠九年的货款,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黄石冶钢集团龙腾实业总公司长期拖欠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巨额货款。2002年4月,黄石某法院判处龙腾公司付清襄轴公司债务本金284万多元和55万多元滞纳金。 判决生效后,黄石某法院8年来仅执行到位73万元。襄轴公司多次向黄石市中院和省高院反映情况。今年初,省高院指定该案由襄阳市中院执行,襄阳市中院裁定由襄城区法院执行。 2月24日,襄城区法院立案后派专人赴黄石,向龙腾实业总公司送达各种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债务。 4月8日,襄城区法院追加黄石冶钢集团为该案被执行人。龙腾公司和黄石冶钢集团不服,向襄阳市中院申请复议,最终被驳回。省委政法委要求省高院督办此案。 今年10月,襄城区法院先后3次派员到黄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此后,省高院执行局法官两次到黄石,和黄石市中院执行局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在省、市、区三级法院的耐心协调下,襄轴公司与龙腾公司于11月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龙腾公司一次性偿付襄轴公司各项损失共计271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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