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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跪地为执行 被执行人患癌难履行
——袁州区法院执行法官两难中化解一起执行难案
作者:刘小涛   发布时间:2011-12-05 11:17:35


    2009年4月的一天上午,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身材瘦削的七旬老太太走进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办公室,面对执行法官,老太太“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在座的执行法官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一时不知所措,慌乱之中赶忙上前搀扶老太太并劝她:“有什么事起来慢慢说,没有必要下跪。”老太太一开始常跪着不起,大约过了有五六分钟,在执行法官的好言相劝下才渐渐的站起并被扶坐在椅子上,执行法官一边端茶倒水,一边耐心地询问老太太来访的缘由。

    原来,老太太叫李桂英,70多岁,袁州区新田乡山田组人。2006年12月6日19时左右,李桂英的小儿子梁国庆驾驶摩托车途经周财根盖房处路段时,因周财根盖房时将石块倒在公路上,影响梁国庆驾驶摩托车通行,造成梁国庆倒地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梁国庆无证驾驶且未保持安全车速,周财根非法将石块堆放在道路上,两人的行为在事故中各负同等责任。由于在交警部门协商无果。李桂英于2007年1月22日将周财根诉至法院。2007年7月3日,经过一、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由周财根赔偿102493元。该判决生效后,周财根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桂英于2007年9月3日向袁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周财根患上鼻咽癌,为治病周财根卖掉了房子,还欠了不少钱,属于无履行能力者。该案一直搁至2009年4月。期间,李桂英多次到法院信访,均因周财根患癌无履行能力而无果。

    于是,70多岁的老太太想着自己年轻的小儿子就这么无故的死去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于是就上演篇头那惊人的一幕。看着老太婆满脸泪水地诉说,执行法官也陷入了深思,面对这样的案件应该如何执行?在劝说老太太先回去后,执行法官到公安部门将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信息都调取出来,并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相关部门调查均无财产信息,该案一时又陷入了僵局。

    2010年3月的一天上午,李桂英又来到法院执行局执二庭办公室,而且又上演了下跪一幕,也许对于这位农村老太太来说,她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表达她的诉求,唯有通过这一种方式来引起执行法官的重视。执行法官又一次陷入了沉思,一方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面对丧子之痛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另一方是患癌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这个案子该怎么执行?

    袁州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决定先上门找到周财根,尝试着做一做周财根及其家人的工作。2010年3月24日执行法官到了周财根家,周财根或许是受鼻咽癌的影响,说话和呼吸都有点困难,而且话不多,他妻子则是一遍又一遍地称此事是冤枉的,李桂英儿子的死不能怪到他家头上。执行法官做了一番周财根和他妻子的工作,并约好其第二天上午到法院来,与申请执行人李桂英一方来协商解决此事。

    2010年3月25日上午8点半,申请执行人李桂英及她的大儿子梁国金、二儿子梁国峰和被执行人周财根及其妻杨云英、妻弟杨云良来到法院执行局执二庭,一方是七十多岁老太婆,另一方是患癌症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面对这两方特殊的当事人,执行法官首先做申请执行方的工作,从人死不能复生、对方又患癌症无履行能力欠缺强制执行的条件等方面做工作,让申请执行人面对现实作出适当让步;然后对被执行人周财根一方,着重做其家属的工作,让其想办法从亲朋好友处再借一些钱,将此案了结,使周财根能安心养病,经过执行法官一整天不厌其烦、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财根同意分期分批偿还李桂英赔偿款3.2万元,余款李桂英自愿放弃。

    前不久,当七旬老太太李桂英大儿子梁国金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最后一笔赔偿款时,梁国金感激地说:“我母亲身体不好不能来,但知道法官将钱执行到了,她老人家非常感谢,她说自己养了一些土鸡,准备送一些土鸡蛋给法官表示谢意。”执行法官婉言谢绝并叮嘱让老人家好好保重身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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