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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1-12-06 09:01: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莹)
今年以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突出公正廉洁执法这个主题,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关键环节,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政治建院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班子、中层领导干部责任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年初,该院党组按照地委和自治区高院的总体部署,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每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及达到的目标。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和县市法院、庭室领导和所属干警层层签订了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每个党员干部向党组作出廉政承诺。 喀什中院党组坚持把考核和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必要手段,在年初制定绩效考核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达标率、分管领导责任制落实率、廉洁自律规定落实率、庭室查摆问题纠正率、群众认可满意率等工作内容做为硬指标,由政治部、纪检组等相关庭(室)联合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各县市法院落实“五率”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及时发了整改通报,并将检查的情况作为全年业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截至目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共接待来信来访17件,接待群众36人次。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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