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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聘请19名执法监督员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12-06 09:07: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艳华)   为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好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经过民主推荐、严格考核和依法公示,广西区龙胜县人民法院聘请19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为执法监督员。12月5日,该院召开首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光、该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19名执法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云艳郑重向19名执法监督员颁发了“执法监督员聘书”,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2011年工作。19名执法监督员就如何规范、有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对该院2011年及今后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书面建议。

    为保障执法监督员有效行使监督权,该院配套出台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制度》,对监督员的权利义务、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工作表彰等作了全面规定。

    聘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是该院阳光司法、科学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创新举措,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成为推动该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又一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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